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,写出来给大家分享一下,请大家谈谈看法,也给我们众多的商友们一个借鉴!
我的一个朋友(暂且叫老张吧,)与他的一个朋友(老陈)合伙开了一家贸易公司.通过老张,我与老陈见了两面,也算认识了.元旦节后几天,他们公司要扩大,于是老张与我联系,采购8台电脑,因为是朋友,只收了2000元定金,余款他们答应在1月20号前付清.之前听说他们俩人有些意见不同.没怎么在意,合伙做生意,这也正常,互相支持就行了.不过到了20号,我打电话给老张,他说他们分家了.现在他另外开了公司,电脑在老陈公司,让我找老陈结款.于是打给老陈,老陈说当时是老张联系买的电脑,要找老张.听这话,是有点麻烦了.
我想,大家还是朋友,要冷静下来分析一下,不要吵起来了.这家公司是老陈的,电脑也还是他们在用.按理应该找老陈的.不过当时的收货单是老张签的字,也没有盖公章,所以证据不充分.老陈说,老张还欠他的钱呢!言下之意,如果老张不给钱给他,他就不付钱给我.
再找找老张吧,认识也这么久了,不会不讲道义吧.还好,他答应去跟老陈谈谈.不过,一周过去了,没什么消息.急了.过年了,谁不想把款都收回来,过个快乐年啊.31号,找到老张,他说,老陈答应在2月8号之前付一半的款,另外的他想办法,这也算是个好消息吧,总有人认帐了.不过什么时候能拿到钱,还是个未知数啊!
得出的经验是,货款两清是最好的生意!我们做业务时要多了解对方公司的情况!希望大家点评!
祝大家新年快乐!